劳动过程中酒后摔伤但在摔伤过程被砸
事情是这样的: 顾主在不知临时工喝酒的情况下,雇佣了该临时工。 他门之间是这样的关系:顾主为水泥零销商,顾不起长期工,只有水泥从厂拉来时临时找人卸货。以卸载多少水泥来支付钱。卸载中途临时工可以以任何借口不再继续工作,并要求支付与劳动相应的钱。 话转回来:由于该临时工喝了酒,在卸载刚开始就从车上掉了下来,并随即掉了几包水泥下来砸到临时工。在送到医院抢救时,顾主才从医生那得知临时工喝了酒,医生并在病历上写明酒精中毒。 治疗好后,临时工并以在摔下来的过程中车门砸到头,为证据将顾主告上法庭。要求顾主继续支付各项费用8万余元。 这里关于临时工被车门砸到做一个说明:临时工掉下来的过程由于事发突然,并没有人看到。临时工是在伤好之后。要求别人做伪证,并被该人泄露给顾主,可是临时工被车门砸。是经过相关医院鉴定,并要求他人做证为依据的。 请问:1.关于证据方面,顾主有所怀疑。顾主该怎么做? 2.如果临时工证据被证明是事实。是否能得到全部赔偿?? 请以上诉为依据,并加一相关法律条例,进行解析。 在这里我先谢谢大家了。
1。关于证据方面,顾主有所怀疑。顾主该怎么做? 2。如果临时工证据被证明是事实。是否能得到全部赔偿?? 请以上诉为依据,并加一相关法律条例,进行解析。 -------------------------------------------- 1、对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怀疑须提出反驳的证据,否则,他们的证据可能会被确认其证明力。
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并提出反驳证据,对方当事人对反驳证据认可的,可以确认反驳证据的证明力。
2、临时工的证据被证明是真实的可得到赔偿,司法解释对此也有较明确的规定: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属于雇佣关系,工人本人有过错,雇主只承担部分责任。
这个案子的关键是受伤者与顾主之间是不是雇佣关系。 如果构成了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顾主是难逃其责的。 如果不构成雇佣关系,而是承揽关系,则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承揽关系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 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根据“只有水泥从厂拉来时临时找人卸货。以卸载多少水泥来支付钱”这一形式看,应该是承揽关系,所以,顾主是没有赔偿责任的。
1。关于证据方面,顾主有所怀疑。顾主该怎么做? :对于对方的证据有怀疑,可以用相反的证据证实其终点为,并请求法院不予采信对方的这一证据。 既然做伪证已经泄露给顾主,可以请他出庭证明对方当事人曾经请他做假证的事实。 2。如果临时工证据被证明是事实。
是否能得到全部赔偿?? :证人的证言必须有二人以上,一个人的证言不会成为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的。 如果仅此一个“孤证”,是不会成为赔偿的依据的。 。
临时工自己负责。 法律问题可咨询律师,好几条相互关联呢!
答:现在房子的产权仍然应该属于你姑母,因为你父亲只是用房子抵押借款,并没有转移房子的产权。当你把借款包括利息还给邻居,他是没有权利扣押房子的。如果邻居不讲理,可以通...详情>>
问:睡懒觉会影响男人的性欲么睡懒觉睡醒了在睡 会影响男人的性欲么
答:一般来说睡觉对恢复体力很有好处,所以应该对恢复性欲是有好处的.但刚睡醒.精神还不那么集中是会多少影响性欲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