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侵害债权
剧场甲老板高薪聘请某歌星前来演出。乙剧场老板出于竞争得目的,暗中对该歌星许以更高报酬,促其撕毁与甲老板之契约。事后,该歌星果为利诱而毁约,致使甲老板损失惨重。 问甲老板应向谁主张权利?
这不是“第三人侵权”,而是合同当事人合同违约。 甲老板有权向法院起诉该歌星,请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或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剧场甲老板高薪聘请某歌星前来演出。乙剧场老板出于竞争得目的,暗中对该歌星许以更高报酬,促其撕毁与甲老板之契约。事后,该歌星果为利诱而毁约,致使甲老板损失惨重。 问甲老板应向谁主张权利? ···可以不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协议或者支付违约金进行经济赔偿。
答:只有明知他人债权的存在,行为人才能预见到行为的结果,行为人明知他人债权的存在是侵害他人债权责任成立的前提;第二,行为人意欲侵害债权人的债权详情>>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