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请法律专业人士帮忙

首页

请法律专业人士帮忙

 我父亲单位有套房,当初没要,转让给某人。现在我们要回房子,就把对方之前交的房款还给对方,双方一起去银行转了账。当时收据上写对方于08年某月某日归还写有我父亲名字的发票,我们于09年某月某日给他利息。之后对方一直没有归还发票,还一直打电话要我们先给利息。后面还威胁如果不付利息就撕掉发票,搞死我们,全家人都很气愤。问题是:
  1.对方不归还发票我们是否可拒付利息?
  2.当时关于利息应付多少,我们并不知道可以按银行存款利率或贷款利率双方协定,只是按对方提出的一个数,当时觉的这个利息过高超出我们能承受的范围不同意签,对方就提出到时有多少就给多少,因为我们没那么多钱,听对方这么说就签了。后来找人帮算利息,超出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但没超出4倍。请问,我们是否可以重新与其协商利息?如何做能对我们比较有利呢?
  3.对方对我们造成的口头威胁,我们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呢?
  4.若对方撕毁了发票,父亲单位还有该发票的其他几联,是否可以办得房产证呢?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09-03-01 13:13:27
  • 1.“收据上写对方于08年某月某日归还写有我父亲名字的发票,我们于09年某月某日给他利息”属于协议性质。你们有先履行抗辩权,对方应先履行,你们可以拒绝付利息。
    2.“到时有多少就给多少”太笼统,应该先双方协商具体数额。一般没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是能够得到法律认可的。只要双方愿意都可以重新协商利息。所以争取对方同意重新确定利息对你有利。
    3.要保护发票,最好就是采用诉讼的方式,并要求法院证据保全。
    4.若发票原件被撕毁,但仍有复印件(能够与原件相印证)的,应该可以提出申请。但若已经采取诉讼的方式,也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向相关部门提出办理房产证的申请。

    Y***

    2009-03-01 13:13:27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房地产法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