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据
开庭前法院让提交证据,是把证据交到法院那里吗?
开庭前法院让提交证据, 是把证据交到法院的主审法官那里去。 值得注意的是,你应该先把相关的证据编上号,再编制一份《证据目录》登记清楚证据的名称、来源、用以证明什么。最后要写上共计多少份。并给法官留下签字的地方。 然后,把这证据及目录,至少要复印一份,自己留存,并在开庭时用。 对于正本不能存入法院档案的证件、票据等证据,给法院的也应该有复印件。 证据及目录交给法官时,要请他签字。
开庭前法院让提交证据,是把证据交到法院那里吗? 该证据应当是提交到主审该案的审判庭审判员处,才对。
答:一个案子,法官未给举证通知书,未指明举证期限,我的理解是举证期限到正式开庭截止.我的问题: 1、正式开庭后,再提交证据是不是过了举证期,是无效的 这种理解应当说...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