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胎休假的明文规定
生第二胎了,休假是不是也是按照第一胎的规定休假?《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都没有明文规定。有没有知道的朋友,希望告知。最好是有明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这一规定是为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而规定的。不能因为违反了其他规定就对生育女工进行身体上的损害,所以,这一规定是适用于生二胎的。 如果是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超生的,应当处以缴纳社会扶养费并给予最高为开除的处罚。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开除了,即不属于女工了,也就不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了。 哈,注意了,现行的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是“条例”。各省的计划生育规定有叫做“条例”的。
答:王先生来电询问:他和爱人都是独生子女,按照计划生育规定似乎可以生育第二胎。想了解一下,假如今后妻子再次怀孕了,产假应该休多长时间?是和生第一个孩子时假期一样吗?...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