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个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今年八十八岁了,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五年前已经去世,但有三个儿子,九年前,曾就我爷爷奶奶的赡养问题开过一次家庭会议,当时曾达成协议,对我爷爷奶奶两家轮流赡养,每家半年,因为爷爷是离休干部,是有工资的,所以当时商定,每月从我爷爷工资里拿出550元钱来当做生活费,剩下的存起来,等爷爷百年之后当作遗产,然后,爷爷奶奶先在我大娘家住头一个半年,但大娘一家对爷爷奶奶并不孝顺,有一次我爸爸前去探望,爷爷正在打针,结果房间冷得把打的液体都冻住了,爸爸担心这样下去爷爷身体肯定受不了,非常生气,于是就把爷爷奶奶接去了我家,就这样一直住到现在,已经九年了,这期间我大娘一家很少来看望。更是从来没尽过任何赡养义务,这几年的时间,爷爷的工资长了很多次,但生活水平也比以前高了很多,各种营养品从没断过,而且经常住院,我父亲一个整劳动力在家照顾,很是辛苦,几乎每个晚上都要起来好几次。现在爷爷身体越来越不行,但不知象这种情况,如果爷爷走了,遗产将该如何处理?我大娘家的三个儿子有继承权吗?
您好,关于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以供参考: 首先,这是一个关于我国《继承法》中确定继承人范围的问题。 其次,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再次,如属法定继承,您大娘家的三个儿子享有代位继承权,共同继承本应由您大伯继承的那一份遗产。 最后,还要再说明一点,在继承您爷爷的遗产前,要先分割您爷爷与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如您所述,您父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多分。
此问题是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0分 根据我国>的第七条规定,只有当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才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目前你提供的资料显示,如果你爷爷去世你大伯仍未丧失继承权,故大伯的三个儿子仍可代位继承。 同时,根据>的相关规定,你父亲在分割遗产时可多分。 如果你爷爷去世,将他们的夫妻财产析产后,爷爷个从财产部份,分成三份由你奶奶,你父亲及大伯的三个子女继承。 既然你们是有血缘关系一个大家庭,建议你们大家能在友好、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解决。
办一个公证遗嘱,趁你爷爷现在还清醒时!办了公证遗嘱先前协议自然失效!可为自己争取多的遗产!
要说继承权,如果你爷爷不留下遗嘱,按继承法规定,你大叔和你父亲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由于你大叔在五年前去逝,如果你爷爷去逝的话,你大叔继承的份额由他的三个儿子代位继承。当前建议在你爷爷还清醒情况下,可以让他立下遗嘱,按遗嘱办理。这里提供继承法有关条款供你参考: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按照法定继承是有继承权的,就是代位继承,如果是他们不尽赡养义务,你爷爷可以立一分遗嘱,对自己的遗产进行处理,如果大娘家的儿子未成年,必须留有必要的生活费。
答:你好,从继承法律关系上来说,爷爷的所有子女都有平等平等的继承权。现在的问题就是对于叔叔出的那部分钱的认定。如果认定是赠与行为,那么这个行为显然是有效的,在继承的...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