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取舍我的编制问题?
我在一个乡镇医院上班十年,在那里是属于事业编制,去年四月份我想通过调动的方式进入市级医院,因为调动困难,所以我索性在这家医院做起了临时工,签定了五年的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现在试用期满,工资按合同上订的650元,养老保险是按650元的工资基数买的,听说住房公积金要两年后才买即使是买也是按工姿基数买。所以我觉得很亏!因为我在以前单位是正式职工,养老保险是按人事局核的工资标准买的,也差不在1300左右,而且每两年还有上涨。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市的卫生系统像我这样在原单位没上班,而工作关系,编制等问题还“寄养”在原单位的情况很多,所以人事局和卫生局出台了“理顺工作关系”(也简称‘清编’)的通知,我想问一下,我该如何取舍我“工作身份”,因为在市工作,家在市区,工资差许多,而福利待遇呢,除资金和节假日补助一样,保障金因为与工资挂勾,所以少!在原单位,每天上下班要坐40分钟的车,车费7*2=14元,也是一笔永久的开销。但保障方面就是有医,养保,暂没买住房公积金,今年我30岁,像这样上下班也得20多年才退休,请您帮我权衡一下,我该怎么做?到底是回原单位,还是在市区工作?
应该还是从长远考虑,建议回乡镇医院工作,除非你现在的待遇与原来相比有本质的区别,你在现在的单位也不过是个普通打工仔。你在原单位毕竟是正式事业编制,工作比较稳定(如果没有意外干到退休没问题),享受正规的保险和公积金待遇,现在好多大学生不也纷纷往乡镇和街道这些最基层的单位挤吗,有个稳定工作非常不容易。 有正式工作还有一些隐含的好处,比方说:将来如果患病或者遇到意外伤害不能坚持上班,你在原单位肯定能够受到一定的照顾,甚至可以提前病退,而你在现在的单位出现这种情况肯定要被辞退的。另外,正式事业编制和聘任制人员缴纳保险的比例也不一样。
现行制度下事业编制的退休待遇比企业职工退休待遇要高出一至数倍。在这方面估计你会有损失。
答:找原单位的人啊 凭借调令,要求办理转移人事关系详情>>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