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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算侵犯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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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算侵犯著作权

我博客上的一篇文章被某网站作为范文转载,他却没有通知我,没有注明出处只说是网上搜集的。在我讯问后只说著作权属于我,而没有做一些补救措施,而且他们网上还有很多这样的文章,还有一些人专门抄袭这些文章,请问我能用什么手段维护我的权益?(我的博客有公告,转载必须经过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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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8-12-27 22:08:11
    我博客上的一篇文章被某网站作为范文转载,他却没有通知我,没有注明出处只说是网上搜集的。在我讯问后只说著作权属于我,而没有做一些补救措施,而且他们网上还有很多这样的文章,还有一些人专门抄袭这些文章,请问我能用什么手段维护我的权益?(我的博客有公告,转载必须经过本人同意)
    ···网络是虚拟的,不好办。
        但,原则上,网站无视你的声明,他们的行为如果是营利性质的,就是侵犯你的著作权,毫无疑问。

    a***

    2008-12-27 22:08:11

其他答案

    2009-01-03 20:13:54
  • 你要做好这样的两件事:其一,证明你对该文章享有著作权;其二,证明该网站随意转载你的文章,及文章在该网站上的浏览量。然后,你可以在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

    1***

    2009-01-03 20:13:54

  • 2008-12-28 00:40:02
  •   著作权法保护什么,可以简单概括地从两方面讲,一、著作权的主体,即依照法律规定享有著作权的人,也就是实际从事文学、艺术、科学作品创作的人。著作权主体首先是作者,即创作作品的公民。其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二、著作权的客体。即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简言之,就是著作权法保护哪些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凡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都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著作权法不仅保护作品,而且对作品传播者的权利也施以保护,因为作品创作出来以后,需要传播,法律赋予传播者类似于作者的权利,因此,出版单位、报刊、录音录像、广播电视等也拥有权利,我们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相邻近的权利,即著作权的邻接权。
         著作权法在知识产权法中是内容较多,也很复杂的法律领域,特别是处于知识经济时代,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应用,互联网的出现,在著作权领域大量的新问题层出不穷,著作权法律也出现了一些法律空白,需要深入探讨解决。 你说的这个著作权首先你有没有证明是你的著作权,如果没有,我也可以说是我写的,他写的,或是谁写的。
      对不对。如果有相关的证明,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你自身权益。

    飞***

    2008-12-28 00:40:02

  • 2008-12-28 00:33:29
  •   这需要确认其使用的目的,再确认是否属于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限制条件是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 如果网站在使用中超过这些条件,则是构成了侵权。 如果你的博客有公告:“转载必须经过本人同意”,而网站没有通知。那就是构成侵权了。 你有权向法院起诉。
       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鉴于网络变数较大,证据容易灭失的实际情况,你可以在起诉前先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
      

    北***

    2008-12-28 00: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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