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聚众闹事的事
我想咨询一下公安定的聚众闹事被刑事拘留了,最长可以羁押多少天?超过了时间没有放人,人又见不到,我们怎么主张我们的权利.聚众闹事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1.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对有关人员进行刑事拘留,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37日。 2.在法院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决以前,除律师以外,其他人是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的。 3.法律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如果逮捕,则根据办案进度,一般在四五个月左右审理。聚众斗殴,最高刑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如果有致人重伤、死亡,则可能是死刑。实践中定罪量刑要看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揭发、检举、立功、主从犯、未成年、累犯、未遂等,另要考虑证据情况,按你所讲,如条件允许,可委托律师辩护,可争取轻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在此期限内公安机关报检察院批捕。如果过了这个时限,没有放人,那就是已经批捕了,往下的程序是由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然后由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另择时审理判决。时间往快说得四五个月,复杂了一年以上结案也是正常的。
“怎么主张我们的权利”,主要是律师或其他辩护人辩护的权利。如果是情节轻微的,还有请求取保候审的权利。 你没有说这个“聚众闹事”的具体情节,不知应该适用哪条法律,多你抄几条参考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 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 ,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 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 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 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 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 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 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 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 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 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 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 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 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 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 混乱的。
答:判处管制的,先前羁押一日抵2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先期羁押一日抵1日。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详情>>
问: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月经的第10天去可以...
答:最好是月经的第二天,或者三到七天之内抽血检查都可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