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北京市出租车出车与否怎么取证?
本人于07年11月,驾驶汽车与一出租追尾,十分轻微(出租停在红绿灯停车线处,我滑行未踩住刹车)~对方车尾连痕迹都没有(有保险公司定损照片为证),出租司机要求我赔偿其500元我未同意,但对方要求看病,经交警处理,我是全责,带对方去东方医院看病,经“心电图”“胸部CT”检测,全部正常,但看病的医生已经下班,接班的是个主任,他为了三天后让我们挂他的专家号(他自己亲口说的:我是专家,不看普通号,挂了专家号,再来看),开了不少药还有三天病假,三天后,又未经我同意,开了五天病假,出租司机私下要求我赔偿修车、医疗费,再额外要600元,我未同意。现经法院判我赔偿对方承包费:1380元,停运期间生活费:720元,医疗费230元,修车费240元。 对方实际第二天就出车了,我们去完保险公司,他就出车了,但不知道怎么拿到他出车的证据,为了不使其继续讹诈他人,请大家为我想想办法。出租公司为:首汽(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分公司,谢谢各位
朋友你好,对你的事情我深感同情,你现在的意思是想去中院继续上诉,目的是这个司机对你有欺诈的嫌疑?是不是这个意思呢/?我的理解不知道对不对?咱们国家的法律是讲谁提出,谁举证,你既然提出了这些问题和疑点 那么你就要去取证,不光取他正常营运的证据还要取他没有伤病的证据,对吗?我劝你,要不就找到新的证据,要不就算了,打官司是劳民伤财的事情,现在大家谁也没工夫,假如你2审又败诉了,你还要赔偿那出租司机若干的费用,而且基本上2审的结果和1审的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除非你有新的有利于你的证据,要不判决的结果不会有大变化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答:对方出租司机行车纪录”也不知道,这个在法律审判中起不起重要作用 ? 肯定起作用,你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详情>>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