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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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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

请问购房合同中是以合同文字为准,还是以附图和面积为准?
   我买的房子看样板间和户型图时都是二个阳台,谁知收楼时却变成三个阳台,但合同明明写的是二个阳台,图纸标的也是二个阳台,但面积是与三个阳台户型的相附合,所以地产公司的人说是文字错误,只肯赔两个月管理费,不肯退面积钱给我,我想打官司,所以请教合同中以哪一项为基准?请给予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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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8-06-17 15:50:44
    1、合同写的是二个阳台,图纸标的也是二个阳台,交付的房屋仅在面积项上与约定的一致,不能由此轻易短论合同文字错误。个人观点,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房型为准,开发商存在违约。
    2、至于开发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得看合同的约定。据你所述的情况,你所购买的房屋可能存在规划变更抑或设计变更,你可以看一下相应条款在主张相应权利。(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出现规划变更或设计变更的,开发商有告知的义务,购房者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退房等)

    在***

    2008-06-17 15:50:44

其他答案

    2008-06-17 17:37:22
  • 你好,以合同约定为准,附件可以做为参考.本案中应当认为两个阳台.

    王***

    2008-06-17 17: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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