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经济适用房五年才能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年限是以房产证上填发的日期为准还是以契税发票上日期为准?
请问经济适用房五年才能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年限是以房产证上填发的日期为准还是以契税发票上日期为准?我是1999年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现在因为环境问题和家庭问题出售该房而换一套商品房.据了解,经济适用房要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问题一:五年的起始年限是以何为标准计算? 问题二:部分中介说可以契税发票开据的日期计算,是否正确? 问题三: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通过其它方式交易或转让,比如说增与的方式? 增与的方式究竟如何操作? 问题四:经济适用房究竟有没有土地证?
以入住时间起算。 未满5年的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并且按照原价销售。 土地证是否颁发和当地政策有关,例如北京商品房也没有土地证。一般来说经济适用房没有土地证
以入住时间起算。 未满5年的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并且按照原价销售。 土地证是否颁发和当地政策有关,例如北京商品房也没有土地证。一般来说经济适用房没有土地证收起
交易流程
第一步: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住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未住满5年的可以不高于原购买单价,出售给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
第二步:买家向卖家索要契税完税凭证或者房产证。按照规定,五年限制以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两个证件可由卖方提供任一个来确定时间。
第三步:买卖双方就房屋的价格等进行协商,签订购房合同。签合同前要问清楚该房屋是否处在按揭期间,签合同时要注明该房屋没有被抵押、共同所有人已同意出售和物业等费用都已经结算清楚。
交易费用:房龄在5年以外的经济适用房
税费项目:契税(按成交价1。
5%缴纳)、印花税(按成交价0。05%缴纳)和土地出让金(按成交价3%缴纳),售后房屋产权性质是商品房。
案例:如果原始价格为30万...全部
交易流程
第一步: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住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未住满5年的可以不高于原购买单价,出售给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
第二步:买家向卖家索要契税完税凭证或者房产证。按照规定,五年限制以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两个证件可由卖方提供任一个来确定时间。
第三步:买卖双方就房屋的价格等进行协商,签订购房合同。签合同前要问清楚该房屋是否处在按揭期间,签合同时要注明该房屋没有被抵押、共同所有人已同意出售和物业等费用都已经结算清楚。
交易费用:房龄在5年以外的经济适用房
税费项目:契税(按成交价1。
5%缴纳)、印花税(按成交价0。05%缴纳)和土地出让金(按成交价3%缴纳),售后房屋产权性质是商品房。
案例:如果原始价格为30万元,实际成交价为50万元,则契税:50万元×1。5%=7500元;印花税:50万元×0。05%=250元;土地出让金:50万元×3%=15000元 (注意:如果你卖房时,土地出让金国家退给你,买方在他的条件再交土地出让金。
一般中介操作就黑了,一定注意。)
经济适用房买卖所需证件一览
卖方所需证件 买方所需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证)原件
2。原购房协议书原件
3。产权人身份证原件
4。产权人户口本原件
5。产权人配偶手写“同意出售证明”(需加盖私章)
6。
结婚证原件
7。配偶身份证原件
8。配偶户口本原件 1。买方身份证(夫妻双方)原件
2。买方户口本(夫妻双方)原件
3。结婚证、暂住证(外地户口)原件
注:若是购买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买家还需具备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批的经济
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批表。
~~`上市交易的年限是以房产证上填发的日期为准还是以契税发票上日期为准~~`;
朝阳区是房产证为准,东成区是契税发票为准。实际应该是发票为准。
。收起
1、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为准 2、如果契税发票开出来之后你就领取产权证,那么时间是一样,否则就不对了。 3、不可以 4、看经济适用房是划拨的还是协议性出让的,划拨的没有土地使用证,协议性出让有土地使用证。
1、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为准 2、如果契税发票开出来之后你就领取产权证,那么时间是一样,否则就不对了。 3、不可以 4、看经济适用房是划拨的还是协议性出让的,划拨的没有土地使用证,协议性出让有土地使用证。收起
先看一下你的购房合同,因为大多数开发商都为了避免自己的责任,不把贷款办不下来后的处理办法说清楚.我买房子的时候,合同上说的是,如果购房者要求退房,要交纳3%订金.估计你这个贷款办不下来,最后除了找别的银行再贷之外,用其它方法集资,要求分期支付.实在拿不出来钱,就只好赔点款,退订.
你好! 看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超过3%以内的按实际补交购房款,超过3%的,为开发商送给你的了。少于3%以内的按实际退钱,超过3%的,按双倍退钱。
法院应该不知道你也有购房合同,并且你的合同在前 你可以起诉开发商,属于经济诈骗 在起诉时,把你的门面房申请资产保全, 这样就不会让你搬家了
这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了 合同就是约定双方的 一方不守约,另一方就可以据此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或者中止合同
一般情况取暖费是以交房时间来收取的,就是说你没入住也要交,但是你的情况是还没到真正交接,可是取暖期已经开始了,就是说即使交也不应该收一年的费用.真要交,应该按实际发生天数来给.
如果合同确实这样约定的,而且经过备案,就是说已经生效,就应该按照约定执行了。
地上物同样有拆迁补偿的:1、建筑物一般给成本价;2、设备给搬迁费,不可恢复的就给重置价;3、停业损失,一般根据上年度的利润估算。
不动产的转让以权利登记为准, 还是尽早过户好 不过,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还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你用你对象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如果贷款没还清的话,应该可以继续提取部分你的公积金还贷,但提取额度应在每月还款范围内.
首先,你所所的属于房屋买卖,房屋属于商品房。合同我建议你去网上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在双方买卖完成后不存在任何的关系。 然后你所说的房屋,如果通向阁楼的楼梯在你家内,那属于你个人,如果在楼道中,则仍是公用的。。。。共有的
先找出造成延缓交房的原因,如是因中介方造成的,是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的,具体负什么责任要看合同约定为准。
你好! 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两年以上,并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2、购买住房的,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自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房的,须有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公有住房置换的,借款人须有与置换企业签订的《住房调剂协议书》。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自建住房的,须将房价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将修房费用50%以上的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购买私产住房的,须将房屋评估价值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公房置换的(不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银行,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和公房出售价格总额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 4、同意用自有、共有、第三方自然人的房产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担保;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的,同意办理抵押房屋保险。 ------------------------------------------------------------------- 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积金打印单; 2、储蓄卡和储蓄卡确认书(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设银行储蓄所办理); 3、经房管局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四份及复印件二份(到购房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办理); 4、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5、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向开发商索取复印件一份); 6、开发商的开户行和帐号; 7、购房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8、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夫妻双贷款的需要夫妻二人的身份证); 9、夫妻双贷款的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个人图章(楷体) 。 ------------------------------------------------------------------- 公积金(组合)贷款最高贷款额的计算方法: 借款人实际贷款最高数额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1、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期限内借款人家庭还贷能力 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总额之和×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贷款年限 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按不同贷款期限确定,1至10年为35%,11至30年为40%。 月工资总额=个人帐户上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率+个人缴存率) 例如: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上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160元,个人和单位缴存率均为8%,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上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286元,个人和单位缴存率均为13%,则借款人月工资额为160÷(8%+8%)=1000元,其配偶月工资额为286÷(13%+13%)=1100元。 2、 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一定比例 购买商品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和自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或建房造价的70%; 现住公房、危改还迁房和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或修房费用的50%; 购买私产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和交易价格的70%; 置换公有住房贷款的额度不超过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的50%,同时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和公房出售价格总额的50%。 3、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 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 4、贷款额度不超过市房改领导小组确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按市统一规定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内资企业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按规定经批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借款人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单位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市统一规定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内资企业缴存标准的,即2000年7月前凡缴存比例高于7%,7月后缴存比例高于8%,贷款最高限额为12万元。目前我市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内资单位缴存比例,因此凡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2000年7月前缴存比例为12%,2000年7月后缴存比例为13%),贷款最高限额为12万元。 最高限额及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倍数,由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组合贷款是按自愿原则,由职工个人申请,经贷款银行批准后,以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执行。组合贷款优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额度是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总额度。根据工资总额计算的可贷款额度、购房款的一定比例、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最高限额四个条件计算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际贷款额度。在不超借款人家庭还贷能力和房价一定比例的情况下,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借款人可同时申请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期限: 1、购买不同性质的房屋,其规定的最长贷款年限不同。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购买合作建房、私产房以及自建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5年;购买公有住房、危改还迁房、置换公有住房和大修自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原则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但具有高级职称,并有单位延聘证明的,可适当延长贷款年限,延长年限不超过5年。 组合贷款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相同,其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国家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年限。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利率: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津房改[1999]20号文件《关于调整房改资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的通知》规定,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贷款按月利率3.45‰执行;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按月利率3.825‰执行。 组合贷款中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现行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贷款月利率4.425‰;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月利率4.65‰。
别墅怎么编房号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按照一个城市已经形成的对房屋编号的主流观点和习惯来编号。这样方便登记、查询。防止编号混乱带来的不便。
你好! 各地情况不一样!一般经过省及发改委立项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免营业税,所以没有发票
你只要把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保存好就行 这能证明你的合同和付款是在结婚之前,从你结婚证的日期在后就可以证明房屋是婚前财产 如果将女友的名字列入房屋共有人,就说明她是共有产权人,此时她有产权,未列明产权比例时,她有50%,列明时,按列明的比例
首先,您与中介、房东三方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我没有看见您们签订的合同,应认为是您提出解除合同的,不知道是否得到中介和房东的同意? 其次,解除合同并不应影响房东、中介的损害赔偿请求的成立,合同的解除并不意味着合同之债的消灭,您应赔中介公司以及房东因信赖合同成立及为履行合同所遭受的损失,其中的损失具体包括中介公司的车马费以及房东在签订合同至您解除合同时,所造成的房价上涨的价格差。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最重要的是,根据《担保法》及《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如果双方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合同中如果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的话,则只能选择一项,不可同时主张。 如果您们的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的话,他们(即房东、中介)则只能选择一项,不可同时主张。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房屋价款的20%大于2万元的话,他们就会选择让您按违约金索赔;否则,他们会向您请求按定金条款赔款。即他们只能选其一。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签定合同与办贷款手续不一定要同时进行。贷款要明年才能发放,可能是银行年度贷款指标年前已经用完。所称订金收取多,这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不同于定金按20%掌握,订金只是一个预付款的性质,不具有担保作用,也不适用定金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