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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财产分割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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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财产分割纠纷

人物描述:A:父亲  B:母亲
         C:女儿(3个)
         D:大二子
         E:二儿子
   A死亡,但他名下有一套民房(现E出资翻盖成7层楼房),E想问,如何才能把原房产证的名字改为自己的.

备注:
按照当地风俗习惯,B以及C都无权`也不会继承A的遗产(可签自动放弃继承遗产协议书)
问题的根源是:
 A在几年前赠予D一块与民房相等的地皮,按照老人的意思是,兄弟两个一人一份,至于出嫁的女儿,嫁妆就当是A给予的一份.
 E担心如果不把翻盖过的民房变更到自己的名下,D是否有权利来分这幢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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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5-11 17:17:47
    “当地风俗习惯”不能超越法律,政府在办理产房产变更时必须依法办事,而不能依“当地风俗”办事。
    按国家的《继承法》说,该房有B 一半的产权。
    A去世后,该房只有一半是A的遗产,应该由BCDE共同平均分割遗产。但AC都自愿放弃继承,是可以的。
    不过A还在世,B的一半的产权,应当赠与给E(B与E要签订赠与协议),E才可能实现愿望。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只能是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权,个人没有所有权,因此,A“赠予”D一块地皮是非法的, 在法律上不承认,并且,赠与并不排除继承,因此,D仍然有继承权。那么,D也应该有放弃继承协议,E才可能实现愿望。
    即只有有了BCD全部放弃继承权的协议,和B把自己的产权赠与给E的协议,该房产才能过户到E一个人的名下。

    北***

    2008-05-11 17: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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