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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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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红

我们是95年出去念书的,当时户口迁到学校的集体户口。毕业回来后户口自动迁到街道的居民户籍,不再享受土地分红。但99年出外念书的,户籍留在生产队的就继续享受分红。请问我们那一拨因念书户口迁出毕业后再迁回街道的毕业生有权要求土地分红吗?根据哪一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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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4-22 22:01:01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规定,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所以,在承包期内,只要这个家庭中还有一个人是本村村民,村委会就不能收回土地。从这个原则上说,你上学迁走户口后,你家承包的土地中依然有你的份额,既然有你的份额,那么,在发生以土地为依据的“分红”时就应当有你的份额。
    但是,在2000年前后,许多地方都进行了“二轮承包”即按照国家规定的“三十年不变”的承包。在二轮承包中允许对原承包的土地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当时你的户口已经不在村里了,也有可能被调整下去了。如果是这样,你现在就没有什么“红”可分了。你看看你家的土地承包合同上是几人份,就知道是否有你的份额了。

    北***

    2008-04-22 22:01:01

其他答案

    2008-04-22 22:02:48
  • 我们是95年出去念书的,当时户口迁到学校的集体户口。毕业回来后户口自动迁到街道的居民户籍,不再享受土地分红。但99年出外念书的,户籍留在生产队的就继续享受分红。请问我们那一拨因念书户口迁出毕业后再迁回街道的毕业生有权要求土地分红吗?根据哪一条法律? 
    ……一般情况下,土地分红,是有该集体组织的成员资格、户口(标志),就可以参加。 在有户口期间就可以,没有户口就不可以。
    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a***

    2008-04-22 22: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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