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规定工作日延班至20:00后补贴50元吗?
我们公司现在要制定薪酬制度,不知道以下两项规定是否合法: 1.技术部、经营部人员的工资使用底薪加业务抽成的方式,加班不计加班费。 2.综合部、财务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加岗位津贴组成,工作日延班至20:00补贴50.00元。休息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补贴)/22*200%*加班时间(天)。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补贴)/22*300%*加班时间(天)
其实关于技术部加班不记费这个肯定是不合法的。还有就是工作日延至20点补贴50元也是不符合规定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加班应该是21.75天而不是22天。具体操作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4条相关规定执行。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是不低于工资150%休息日不低于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不低于工资的300%
问:个税请问:下面这几项都要算进个人所得税里面吗? 基本工资 津贴 年限工资 职称补贴 加班工资 用餐补贴
答:你写的这几项都要并入工资申报个人所得税,企业交纳的养老保险不算工资收入的,不过个人交纳的保险费是可以扣除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详情>>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