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村民选举工作机构是干什么的?
北京村民选举工作机构是干什么的?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选举期间,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成立负责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机构,组织领导下级人民政府指导村民委员 会选举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 负责制定本辖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选举工作,动 员村民依法参加选举,协助确认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资格等工作。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 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 表会议、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及时向村民公告,并报乡、民族 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第十条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选举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 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三) 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四) 审查、登记并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五) 组织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审查候选人资格,确 定并公布候选人名单,组织宣传介绍候选人; (六) 确定并公告选举日期、投票方式、投票地点和投票时间; (七) 主持选举大会,组织选举投票、公开计票,认定疑难选 票,确认选举效力,公布选举结果,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备案; (八) 受理有关选举工作的申诉; (九) 主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移交; (十)总结选举工作,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十一)办理其他选举工作事项。
村民选举委员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从组成之日起至完成村民委员会工 作交接之日止。第+—条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经村民会 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推选其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村民小组会 议讨论决定,予以免职。
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 机构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免职 建议。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 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因故出现缺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没 有候补人选的,也可另行推选。
问: 村民选举宣传内容有哪些?
答: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就以下内容开展宣传: 宪法有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本省 (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规; 中央和地方有关村民...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