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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否送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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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否送劳动教养

本人一朋友因盗窃一价值4300的电脑被公安抓获。公安机关以犯罪未遂要求检察院批捕。检察院认定是犯罪中止。未批捕。现公安局准备对此人做送劳动教养处理,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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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7-10-14 11:29:58
    劳动教养是违反立法法的一个不伦不类的“规定”。对此颇有争议,此不赘述。
    劳教不属于治安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
    说说你的案子,如果检察院认定为犯罪中止,那么根据刑法第24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反之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对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和检察院的认定,警方不应该将人进行劳教。

    1***

    2007-10-14 11:29:58

其他答案

    2007-10-14 10:35:46
  •   如果这个人正在行动时,被人抓到,这就有了事实,有了事实就可以定性,这就不是说犯罪中止。而是在进行。还有另一些性质。比如说,你认识这个人,他没有受到你的邀请破门而入,还有就是破坏你家的门窗进入你的家中在进行,被你扑到。这也是事实。因为这些是动机。
      还有,就是不可定性的,那就是,你认识他,他经过你的允许来到你家,在你没注意时动了电脑,你认为这是在盗窃你的电脑,这是不可定性的。虽然是在你视野之外发生的事,可是性质不同。 还有,就是他进入了现场,可是离开了,没有这么做,但是动了物品,这也不能算,因为要有脏物为证,才能算是过程的结束。
      如果不是,他没有拿你任何东西,你不能说他什么。只能算是非法进入。因为没有证据不能对其进行其它性质的结论。但是就像上面所说的非法进入一样,看到了,叫非法进入,看不到没有失去什么物品,就不叫过于严重的过失。因为没有构成对邢法的处犯,只能以治安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严重的才不到半个月,多说,罚个五百元。并没有劳动教养这一说,劳动教养是地区性的处理办法。中国法律具有很强的个人形为,公正度不强。其实按理说,按到手也不能算,因为他没有拿走,动了,可是没有拿走也不能算。只能以没有经人允许,私自移动他人物品和拆卸他人物品为由对其进行处理。
      因为事实还没有定性到此。所以你怎么能说这是偷窃??拿走了,出了门了,就才叫做偷!!然后你冲上去抓他。这是有位置关系的。有空间和事实关系的。就以上面你所说,如果情况是详细的,劳动教养是牵强的。除非这个人是多次有过这方面的纪录才这么做。

    1***

    2007-10-14 10: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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