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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工伤,单位还用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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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工伤,单位还用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吗

如果经鉴定,职工不构成工伤,那么单位还用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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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08-07 17:17:57
    单位只对工伤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工伤就没责任了。不过要给于一定的养伤期限,正常发放工资。
    如果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伤了,单位要赔偿,不够等级也赔偿。

    付***

    2007-08-07 17:17:57

其他答案

    2007-08-07 19:50:31
  •   那到底是不是工伤?
    你还是没有说清楚啊。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本就不是一个概念,岂能混淆!!
    如果你是工伤,只要缴纳工伤保险,不管有没有评上伤残等级,企业都不会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没有缴纳,企业也只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付,不会有额外的赔偿的,相反,如果是因为你个人的原因造成工伤,企业是有权力按照内部的管理制度对你进行处罚。
       看你话里的意思,企业应该是给你缴纳的,既然没有评上伤残等级,那么你能获得的只有医疗费用了。 如果你不是工伤,我不是很清楚。如果缴纳医疗保险的话,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医疗保险在规定的范围内予以报销,如果没有缴纳,企业一般也有内部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金额。
      如果企业没有这方面规定的,数额较小的话,建议忍气吞声,数额较大,建议与企业商谈,商谈不成,可以要求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如果因劳动能力问题而解除合同,请参考楼上“小小”的建议,但看你的情况,此条应当不适用。 。

    z***

    2007-08-07 19:50:31

  • 2007-08-07 17:48:21
  •     职工不是工伤的,在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可以享受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另外,如果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小***

    2007-08-07 17: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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