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公婆出资购房算是赠予还是借钱?
婚后公婆出资购房算是赠予还是借钱?
莞城的徐女士目前正与丈夫处于婚姻纠纷状态。5年前,徐女士与丈夫婚姻登记之后,其公婆支付40万元的首期款帮助徐女士夫妻购房,按揭款由徐女士夫妻偿还,公婆当时表示这笔钱属于赠予性质,无须归还。但是现在面临儿媳闹离婚,公婆又改口说当年的购房款是出借给小两口的,需要归还,徐女士至少归还其中一半即20万元以及利息。徐女士问:房屋自己理应分得一半产权,但是公婆的出资属于什么性质?自己是否有义务偿还一半以及利息?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唐胜利律师:由于当时没有签订借款协议,且房产证明登记在徐女士夫妻名下。按照公序良俗,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予合同。根据惯有判例,法官通常会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予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儿子、儿媳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予,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综合来看,徐女士不应该偿还公婆当初的购房款项。
答:儿媳分不到房子,因为房子是两个老人的名字,不算夫妻的共财产。而且房子的钱也是老人自己的详情>>
问:这家该怎么分? 偶婆婆就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嫁了;偶们现在结婚两年多了;宝宝也...
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过我感觉应该属于你的那份必须要拿来!详情>>
问:我老公有自己的公租房 我们结婚后 还要审查我吗 我名下有房 适合母亲共有 我...
答:可以的,不过现在都普及了,你要在结婚前把房子赠与你的父亲,否则很危险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