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有哪些法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有哪些法则?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人的条件做了详细的规定: 1.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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