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房屋产权和土地出让金问题

首页

房屋产权和土地出让金问题

商品房的产权会有一定年限,例如40年或者50年,期满后会丧失土地使用权,是否在期满之前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延长或者说重新计算该土地使用权?同时,天津地区土地出让金收费的标准是什么啊?感谢达人的指导哦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9-04-17 08:01:34
    你好!
    你需要区分两个概念,一个房屋所有权,这是没有使用年限限制的;二是土地使用权,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因此个人所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如房屋一样的所有权。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因此,到期后只需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具体缴纳多少目前没有规定)。房屋是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的。 另外,物权法规定: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不需要申请。
    

    箭***

    2009-04-17 08:01:34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购房置业 相关知识

  • 生活
  • 日常生活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