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对回避复议决定不服,怎么办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申诉了。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答: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决定回避的,审判人员和有关人员即应退出本案审理,驳回申请的,审判人员和有关人员应继续本案审理,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