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被解聘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跟公司签了份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公司要求调岗,我不愿意,在此情况下我又坚持上了两个月的办,直到公司解聘我。请问,我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拿到应有的劳动报酬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五号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你这个三个月试用期的合同是不合法,不公平,不平等的虽说你签了字,但是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企业没有遵守合法,公平,平等而签下的合同应该是无效是不成立的。
解聘后的赔偿应该是: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答:《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 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 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