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有什么后果?
请问: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有什么后果?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之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而结合您所述的情形,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两者在表现形式上可能是相同的,都是扰乱了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两者的主要区别是情节是否严重,是否使国家和社会遭受严重损失。如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造成严重损失的,对于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问: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有何区别?
答: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