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规定在年休假未休完的情况下不许休病假和事假,这合法吗
肯定不合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但在修病假前就强行规定先修年休假这无疑是变相剥夺了员工修年假的权利,可对照以上五条来理解,以第三条为例,个人觉得比较普遍,如果你只修了30天的病假,如按你们单位的规定,30天后你就自然没有年假了,但按劳动法规定,你仍然有修年假的权利。 向你们这种无德公司其实国内很多,监管的问题。
答: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