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承担什么职责?
单位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承担什么职责?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 康,不得安排妇女从事不适合的工作和劳动。这是基于妇女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子 女的需要,而对妇女在劳动过程中的特殊保护。 由于妇女的身体结构与生理机能与男子不同,有些作业环境会影响妇女的安 全和健康。
例如,繁重体力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长期从事震动工作、不良气象 条件、放射物质的辐射、长期从事紧张性劳动等,都会对妇女职工产生不良影响。 我国《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具 体规定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 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 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5)连续 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 过25公斤的作业。
答: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我国制定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接下来,华律小编通过问答的形式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