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
我出交通事故多处受伤,三年后才评残和取内固定,请问时效如何计算!过了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但该法第136条又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交通事故属于身体受到伤害的情形,因此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1年。具体起算应该按照该法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根据其他法律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可以从领《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调解终结书》的次日起计算。
但是为了保证执行,还是尽快起诉,以防对方肇事方转移、变卖财产,造成执行困难。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最好申请财产保全。
答: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