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再审?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 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 )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由此可见,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当事人即可申请再审。
答: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