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外祖父外祖母和外孙名字,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后如何变更
先要弄清是房屋产权证还是住房租赁证,因为这两种证的法定处理方法不一样,各地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相关房产事务的律师为宜。但如是房屋产权证的,是按其产权证上写明的其他在世人员中继承;如是租赁证,多数地区通常则首先按已在其租赁证或住房户口本上登记的人有优先续租权,其他直系亲属须经已报入该住户户口的人员同意后可以迁入。
可通过房产部门将外祖父及外祖母的份额转到外孙名下。
一是按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可以根据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办理房产更名手续。
三是协商分割遗产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凭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办理变更手续!。
还有其他继承人吗?
先确定遗产继承,继承人和外孙一起拿继承的凭证变更房产证。
如果有其他继承人,需要同时到场或无法到场人员通过公证后协商解决。
答:小孩的监护人,才具有小孩保险的投保人资格,外祖父也属于监护人之一,但需要有能够证明你是外祖父的证明材料,所以这个证明是必须的,有了这个证明,还需要你的身份证和小...详情>>
问:这家该怎么分? 偶婆婆就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嫁了;偶们现在结婚两年多了;宝宝也...
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过我感觉应该属于你的那份必须要拿来!详情>>
问:我老公有自己的公租房 我们结婚后 还要审查我吗 我名下有房 适合母亲共有 我...
答:可以的,不过现在都普及了,你要在结婚前把房子赠与你的父亲,否则很危险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