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协议离婚所引发的财产分割纠纷
小赵和丈夫小李协议离婚后复婚,几个月后又要离婚,财产分割遇到了麻烦。
11月22日,乌³木齐市新市区法院的审判员提醒读者,协议离婚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为避免引发纠纷,最好在法院离婚并分割财产。
小赵和小李1996年结婚,2004年两人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为:房产归小赵所有、存款归小李所有,孩子由小赵抚养、小李ÿ月支付400元抚养费。
2005年1月,两人复婚,一起生活了3个月又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两人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自愿离婚;家里û有财产、房子是男方父母婚前购买;孩子归女方、男方不承担任何抚养费。
同年7月,小赵诉至法院请求与小李离婚,要求小李ÿ月支付500元抚养费、返还自己房产,要求撤销自己被逼才签订的离婚协议,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1万元。
法庭上,小李称,同意与小赵离婚、孩子由小赵抚养,自己愿意ÿ月支付200元抚养费。
房产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这套房子应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所以小赵û有理由要求分割房子。
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应准予双方离婚。至于房屋,两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时已经确定了归属,房屋虽δ过户却是小赵第一次离婚后的个人财产,此事属于两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与本案不属于同一种法律关系应另行起诉。
法院判决小赵与小李离婚;孩子由小赵抚养,小李ÿ月支付220元抚养费;驳回小赵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协议离婚不具强制执行效力
办理此案的法官介绍,新婚姻法出台后,很多夫妻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但协议离婚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在某一方不愿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确权或分割财产。
类似的案件在法院非常多,提醒无法继续生活的夫妻,最好是在法院离婚的同时分割财产,避免给双方造成麻烦和经济损失。
答: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