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窃取公共财物的行为如何认定?
对利用过去职务上的便利行为,秘密窃取公共财物的行为如何认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必须是直接地、现实地和特定地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行为人利用过去的职务,不具有现实效力,本质上不是职务关系,仅仅是利用工作上的某种关系或条件,而不是直接利用本人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不应当认定为贪污罪中的“利用职务之便”。如果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的,以盗窃罪认定处罚。
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人民币5000元以上,认定的标准是要为对方谋取不当利益 如果在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的正常行为,当时人给业务员一定的报酬或者礼金作为答谢的话,...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问: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
答:您的这个情况,如果是“一惯性”的,那要考虑是否颈锥有一侧骨质增生(颈锥病),如果是偶而的一次,那有可能是您“贪”凉而受到了冷气的刺激而产生的颈部肌肉痉挛或者是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