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劳动诉讼当事人?
女职工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承包经营期 间发生争议,如何确定劳动诉讼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 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 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即承包方和发 包方为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共同被告。
答: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这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未依法给女职工安排产假的,根据我国《女职...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