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妇女的生命健康权?
如何保护妇女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指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不受非法剥夺、非法侵害的权利,又 可分解为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项。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是人的最基 本权利,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层面。为此,国际人权文件,如《世界人权宣言》、 《八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突出强调人身权时,更把生命权放在了所 有人身权的首位。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8条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法律在这里 的保护对象是所有妇女,无论采取什么手段残害妇女,都为法律所不容。至于用封 建迷信残害妇女,《刑法》也作了相关规定:利用封建迷信蒙骗妇女,致其死亡的,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利用封建 迷信奸淫妇女的,按强奸罪定罪处罚。 在对所有妇女的生命健康权进行保护的前提下,《妇女权益保障法》还特别强 调对妇女中的弱势群体的生命健康权予以保护:“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 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对于 溺、弃、残害女婴的,要区别不同情况,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处理。对 生育女婴或不育的妇女,采取歧视的态度,并经常以打骂、捆绑、限制自由、侮辱人 格、冻饿等方法,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是虐待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 虐待罪。
对生病妇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的任何虐待、遗弃都是不允许的;情节严 重的,构成虐待、遗弃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第三十八条 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问...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