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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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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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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25 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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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如下(1)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第一,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中必须表明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拘束。第二,要约原则上应向特定的人发出。
      法律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允许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如对悬赏广告可明确规定为要约。第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使受要约人不能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思。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只能唤起他人的要约而不可能导致他人承诺。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要约的内容中应当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不必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要约邀请针对的对象大多是不特定的人。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到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要要约脱离要约人的控制,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如受 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到达。 要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对于要约人,法律允许要约人在要约到达之前撤回要约。
      但是在要约生效以后,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内容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对于受要约人,要约一般不具有拘束力而只具有承诺的权利,但受要约人必须根据要约规定的期限、方式等作出承诺,否则,不构成有效的承诺。 关于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以后,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要约未生效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使其效力归于消灭。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同时合同法十九条也规定,如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的,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且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则不可撤销要约。
       (2) 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的构成要件如下: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②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送达要约人。“有效的期限”指要约中规定的期限或者合理的承诺期限。③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其同意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从而使合同成立。因此,承诺不能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这里的实质变更是指有关合同的标的、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主要条款的变更。④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承诺原则上应采取通知方式,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为承诺的,受要约人可通过一定的行为作出承诺。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一经生效,合同便宣告成立。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生效的地点通常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对于迟到的承诺,如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接受此承诺则对其有效,否则该迟到的承诺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但因其他原因(如因为邮政部门传递信件 迟延)而导致承诺延迟,若要约人没有及时通知不接受该承诺,则承诺应视为有效。
       关于承诺的撤回。撤回的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才能生效。

    刘***

    2016-11-25 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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