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与现金收购的所得税处理怎么做?
股权收购与现金收购的所得税处理怎么做?
现金收购过程中实际支付的现金和被合并方股权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收购所得股权收购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
答: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股权收购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