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物业管理费是如何收取的
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费收取原则 随着近来经济适用房的热销,许多急欲购房的消费者给本报打来电话,询问经济适用房的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对此问题,北京市小区办的有关同志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为了保障广大中低收入家庭既买得起经济适用房,又住得起经济适用房。
2000年4月,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布了《北京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公共性物业管理费多层住宅最高不超过0.52元/平方米·月,服务范围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小修费 化粪池清掏费、小区日常管理费;高层住宅物业管理的服务范围除包括上述几项内容外,物业管理费中还包括电梯、水泵的运行维护费。
物业管理费缴纳的特点和原则是: (1)交费主体单一,即为产权人,不存在产权人所在单位或售房单位承担物业管理的问题,避免了交费主体不清而产生的纠纷。 (2)日常管理服务费用与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分离。
物业管理公司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只包括房屋及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费用,不包括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该费用将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以降低日常管理费的标准。 (3)严格区分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性服务。
公共性服务范围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区的日常管理。房屋自用部位的中小修属于特约性服务。经过这样区分后,产权人必须交纳的费用是公共性服务费,而特约性服务费用只是在发生时收取,产权人的负担又降低了一部分。
(4)对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最高限价,特约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价。 。
答:经济适用房虽然本身具有特殊性,但其物业设施也是齐全的,物业服务也是有保障的。在经济适用房建设前期,可以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在居民人住...详情>>
问:这家该怎么分? 偶婆婆就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嫁了;偶们现在结婚两年多了;宝宝也...
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过我感觉应该属于你的那份必须要拿来!详情>>
问:我老公有自己的公租房 我们结婚后 还要审查我吗 我名下有房 适合母亲共有 我...
答:可以的,不过现在都普及了,你要在结婚前把房子赠与你的父亲,否则很危险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