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涉嫌销赃未遂,请问他在检察院结案后到法院审判这个期间能取保候审吗?
朋友涉嫌销赃未遂,请问他在检察院结案后到法院审判这个期间能取保候审吗?或者有什么好办法能让他尽快出来?
完全可能!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我告诉你:你朋友完全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而你朋友涉嫌的是销售赃物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据此可见,这一犯罪行为它并不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量刑也会较轻,且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
所以,你朋友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一切条件。你朋友的家人或其不会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同时提供保证。 对了,还忘了一条,你朋友是销赃未遂,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此,你朋友的量刑会更轻的。所以,只要他的家人处理好,极有可能取保成功。
(补充回答blueblur222网友的回答:法院阶段取保候审不仅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可见,而且也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比如刑事诉讼法的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六十三条、六十五--七十四条,都明确规定了法院对取保候审的规定。
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规定在第六十八条。另外,我还要告诉blueblur222网友:根据该解释七十五条的规定,原公、检办过取保候审的,到法院后还要重新办理,重新计算。还有,根据解释第八十一条规定,有三种情形原来已经逮捕的,人民法院还必须变更强制措施呢) 。
首先可以明确告诉你,在此期间,取保候审是不可能的。 1、根据刑诉法。逮捕由检察院批准,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可以改变公安机关的强制措施和自己做出的逮捕决定。但案件在法院审判阶段,没有规定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条款。法院有审判权,又决定逮捕权,但无权改变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 2、尽快出来的唯一方法,本案没有其他将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被告人认罪,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如果想让被告人适用缓刑,首先是认罪,争取适用简易程序,其次律师、家属与法院沟通,愿意赔偿损失,向法院缴纳将会判决的罚金,检举揭发、指证其他人犯罪。销赃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一般不会判得很重。态度好点争取缓刑。
能否取保候审,与案情有关,情节较轻微,且取保候审期间不至于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才能够申请取保候审。 至于帮他,你现在最好的帮他是帮他找个律师。
答:一、刑拘期限只有30天,如未批准逮捕30天内必须解除刑拘,如确实刑拘38天而未批准逮捕属超期羁押,可要求国家赔偿同时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 二、刑拘期满而证据不足...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