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拆迁的问题
我家所住的房屋为原物资部所属公房(北京房屋),房本是我大姨的名字,户主一间是我妈另一间是我舅,但我大姨远在外地从来没有在这住过,我舅也10多年前就搬走了,房租也一直是由我家来交,房子也一直是我们家在住,因最近周围都开始拆迁我想问下如果我们家这也拆迁的话是否可以分开拆迁款?北京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文呢?谢谢!
1、全国都一样,拆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A、谁的房产赔偿谁;B、谁居住安置谁;C、谁搬迁补偿谁,早走有奖励,超期受处罚。 2、你们的情况,如果房产是公房,赔偿公家,如果是你姨的,赔偿她,以房产权证为准。你们居住安置你们。你们搬家补偿你们。 3、至于户口,一般只作参考,以实际居住人和拆迁面积为准、
房屋拆迁应给予补偿,一般是补偿给房屋产权人,因为户屋产权人是被拆迁人,而你们是居住人,一般是给予安置补偿. 个人看法
既然到现在还在交租金,说明这房还没有房改,仍然是公房。在一般的情况下,在拆迁前是要先进行房改的。在房改时,现在的居住人如果没有其他住房,则有优先购买权。只要你利用此优先权,出资将这房以你的名义买下来,你就是这房的产权人,就是拆迁对象,也就是安置对象和补偿对象,你的担心就象云彩一样散了。
答:只要以你夫妻的名义没有享受过实物分房的,就是没有分给你公房你参加房改的,或者是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农村里批地建房或者买过经济适用房或安居房的,都是属于无房户的。...详情>>
答:你好! 什么样的痣该去? 面部或身体其它部位的黑痣多为良性,可与主人“和平共处”,无需作任何治疗。但有些痣需要加以治疗。 1)过大的痣 痣的大小有时可预示将来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