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的电子数据指的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的电子数据指的是什么?
在新《刑诉法》出台前,我国学界和司法实务界曾围绕着电子证据的法律定位问题展开了长时间的争论,最终,新《刑诉法》以“电子数据”的表述将其确立为独立的证据种类。尽管立法原意尚待澄清,但从语言表述上来看,立法者最终并没有采用“电子证据”的表述是经过仔细斟酌的,“电子数据”与“电子证据”并非同一概念。
从字面上理解,“电子数据”可解释为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的数据信息,显然该解释包含两部分内容即“电子形式”和“数据信息”,前者强调的是证据的表现形式,后者则强调证据的内容本质。虽然新《刑诉法》并未明确“电子数据”的具体定义,但借鉴国际上和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实践,我们能够对“电子数据”的内涵做出一定的归纳。
首先,有关“电子形式”的理解,美国《1999年统一电子交易法》将电子形式定义为“有关具有电子、数字、磁性、无线、光质、电磁或类似性能的科技。”其次,有关“数据信息”的理解,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2条规定,“‘数据信息’是指通过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受或储存的信息,它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
”归纳起来,电子数据是指借助电子、数字、磁性、无线、光质、电磁或类似性能的科技手段并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存储、传递、修改、增删等而产生的数据信息。“电子数据”不单单强调证据的表现形式,还包含了电子证据的本质即数据信息。
答:第一,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电子数据以法定的证据形态或是法庭可以采纳的证据形式固定。法定的证据形态一般是可见、可感知的物质形态,而电子证据原本 只是一种磁或者电...详情>>
答:酸牛奶是用鲜牛奶通过特殊细菌发酵制成的,牛奶经酸化后,酪蛋白凝块变小,并且可使胃内酸性增高,对于宝宝的消化吸收很有帮助,宝宝适量食用酸牛奶是有好处的。需要注意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