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质的产品吗?销售者可以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者失效?
销售者可以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者失效、变质的产品吗?
产品质量法第35条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 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据此规 定,销售者对于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都不得予以销售。所谓明令淘汰的产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一定 的程序,采用行政的措施,对涉及能耗高、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危及人体健康等方面的因素,宣布不得继续 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
具体包括:产品性能落后、 耗能高、污染环境严重的产品;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产品;违反法律规定的产品(如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等)。所谓失效、变质的产品,是指失去了原有效力、作 用或者发生了本质性的物理、化学变化,失去了原有使用价值的产品。
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或者失效、变质的产品,是因为这类产品一旦流入市场,进人消费者手中,必然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 损害人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一旦销售者违反此义务, 销售上述产品,不但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接受行政 处罚,而且更重要的是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 其刑事责任。
答:国家禁止生产、销售明令淘汰的低效高耗电的设备、产 品,并且禁止在新建或改建工程项目中采用这些设备。违反规定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电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审批单...详情>>
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我结婚三年了,但一直没有怀上小孩,到医院...
答:输卵管是一条弯曲的管腔,开口于子宫角两侧,外端游离,靠近卵巢,全长约8-15cm,在临床上,30%原发性不孕和80%继发性不孕是由于输卵管因素而造成。输卵管阻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