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 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有 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迁移,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应当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发 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登记后,再向迁 移目的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
答: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 申请: (一) 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 ...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