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担保的债权要注意哪些?
动产质押担保的债权要注意哪些?
对此要注意两点: 1质物保管费用,即质押关系存续期间质权人因占有质物,对质物进行保管而支出的必要的费用。但如果质权人出于非保管质物的目的而支出的费用,则不属于质押担保范围,应由质权人自负。 2实现债权的费用,指质权人因实行质权所支出的费用。
《担保法》规定,当事可以自行协商,通过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实现质权,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但不管采用哪一种方式,都要支出一定的费用,表现为以下几种:评估费、诉讼费、拍卖费、变卖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等,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这些费用为质押担保效力所及。
约定的担保范围是指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担保范围。若约定和法定的范围不一致,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从其约定。当事人对此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推定其担保范围为法定担保范围。但需要指出的是,质押担保的最大范围与主合同债务的范围是一致的,约定或推定的担保范围都不能超过此范围,当约定的担保范围超过主合同债务范围的,质押担保范围应减为法定担保范围。
答:(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 (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