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约定免除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责任的协议 是否有效?
当事人约定免除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责任的协议 是否有效?
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 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 要求赔偿。”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消费 者人身伤害的,当事人之间不得预先约定免除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应负的法律责任。而本案中销售公司在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时,事先约 定免除自己应负的产品质量缺陷责任和赔偿责任,这种约定使消费者 放弃了人身安全权,且明显违背合同法的规定,因此,该“救助协议” 属于无效合同。
答:第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并不存在,而是在产品投入流通后由于销售者的过错或者其他原因才出现的缺陷的; 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