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推定适用范围有哪些?
过错推定适用范围有哪些?
过错推定的原则的适用范围: 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
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不能或证明不足的,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雇主或法人主观上有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医疗损害责任。医疗事故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往往对医学知识缺乏基本了解,受害人是弱者,难以举证证明致害人在医疗服务中有过错,如果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势必使受害人一开始就处于十分不利地位。
因此,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也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只要受害人能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与医疗单位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如果医疗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应推定医疗单位有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38条) 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58条)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75条) 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81条) 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85条) 6、堆放物侵权(88条) 7、林木折断侵权(90条) 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91条)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部分特殊侵权行为案件的归责 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
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4、医疗损害责任。 5、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6、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7、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8、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9、此外,还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如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致人损害的责任确定(民法通则第125条);法定代理人的责任,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致人损害,其监护的责任确定(民法通则第133条),均属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民法通则规定的典型的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案件有: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等损害赔偿案件。
答:一、过错推定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吗 举证责任倒置只是过错责任原则中举证义务分配的不同,不是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大原则还是只有两种,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民法传统上的...详情>>
答:酸牛奶是用鲜牛奶通过特殊细菌发酵制成的,牛奶经酸化后,酪蛋白凝块变小,并且可使胃内酸性增高,对于宝宝的消化吸收很有帮助,宝宝适量食用酸牛奶是有好处的。需要注意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