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其病历资料?
医院是否可以拒绝患者査阅、复制其病历资料?
资料是患者治疗过程的一个书面记录,患者作为病历资料所 事人,当然有权査阅和复制其病历资料。有关法律有明确规 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 医学影像检査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 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资料。患者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 成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 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答:可以。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院对此应承担责任。法律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