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哪些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 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46号)规定,仅对于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取得的 利息收人免...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