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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谁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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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谁为被告?

甲的三氯化磷(剧毒),乙承运,与丙相撞,三氯化磷泄漏,造成附近村民人身和财产损失。村民列谁为被告?能否列甲为被告?能否以高度危险作业为由起诉甲?甲是作业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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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2006-07-09 14:29:06
  • 甲不能为被告. 乙丙才是

    黑***

    2006-07-09 14:29:06

  • 2006-07-09 13:36:04
  • 可将乙、丙列为共同被告,如果乙没有危险品承运资格,那么甲明知乙没有危险品承运资格还要给其承运,甲也有过错,也要承担责任。如果乙、丙没有偿付能力,其单位将承担连带责任。

    独***

    2006-07-09 13:36:04

  • 2006-07-09 13:33:55
  • 要看甲有没有过错。
    剧毒物品的运输需要特殊的运输工具,如果甲明知乙没有运输条件仍与之签订运输协议,委托乙运输的,那么甲要承担责任。
    否则,只能起诉乙和丙。
    这个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但乙是作业人,甲不是操作人员。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设施,从事高空、高速、高压、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等对于周围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具有高度危险性的业务操作活动。
    对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从事对周围环境具有高度危险作业,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即使操作和管理采取极为谨慎态度,仍难免造成周围环境中人们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的损害。法律为切实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规定从事这些作业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即使其经营者没有过错,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w***

    2006-07-09 13: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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