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杀了,然后去公安局自守。这样我会被枪毙吗?
他对爱情不忠,玩弄感情,太伤人了!我决定把他给杀了,然后去自守,请问这样我会不会被枪毙?如果没枪毙的话,是不是无期刑!
杀害他人肯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自首只是有可能从轻处罚但是否会从轻处罚依法院判决,如果不判处死刑,一般是死刑缓期执行。 希望你能理智些,为这样的人牺牲自己不值得,还是振作精神忘却过去的种种不愉快,开始自己新的生活。
不能够这样 多想想美好的未来
我也曾有过这种想法,那时候我也觉得最能解气的方法就是杀了他. 我明白你现在的感受,表示同情,也给你鼓励. 说真的如果当时能见到他,也许我也会犯下大错,就因为他当时出差了,也许是天意吧,让我不会做这件愚蠢的事情. 现在我过的很好,偶尔想起,觉得自己真是幼稚, 有些痛苦是避免不了的, 只要自己坚强挺过来,一切都会好的... 相信我们回得到幸福...
可能不会。因为你有自首情节,但只是可能。 提请注意,不要轻易走极端。为这种事就杀人入狱是得不偿失。虽然你现在义愤填膺,但一旦冲动入了狱就是另一回事了。那时你会追悔莫及,因为即便不死但要度过漫长的时光,那可不是一处消遥自在的场所。绝大多数人犯罪后都后悔就在于此。 人生路漫长,会遇到很多坎坷。这就需要理性的对待每个难题。丢失一次爱情不要紧。也许某一天你会感到,你丢失的这次爱情还是应当的。
很不值得的
不会。 故意杀人的起点并不是死刑。根据其情节,是7年以上,1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坦白虽然不是法定的减免情节,但是一般都会进行减免。 不过我劝你不要。 为这样的人,划不来。 不如找一个心爱的人,过得幸幅,不就行了。
“把他杀了,然后去公安局自首。这样我会被枪毙吗?” ——会的!!! 第一,他对你的伤害并未达到特别严重和特别恶劣的程度。也就是说,他的行为不足以引起民愤,你杀人的理由既不能博得人们的理解和同情,又不属于刑法理论上的“义愤杀人”,因此,在量刑时法院不会考虑对你从轻处罚。
第二、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作了如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我提醒你注意,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你应当清楚,别说在全国,就是在你周围,象他这样“对爱情不忠,玩弄感情,说放弃就放弃”的男男女女绝非仅有。如果所有被放弃的人都向你一样擅动杀机,先做好为了活命而自首的准备,然后再杀人,便真能不被判处死刑的话,那全国每天得有多少人死于非命。又有多少人会如法炮制。
因此我说如果你“把他杀了,然后去公安局自首。
”一定会被枪毙! 第三、如前面几位老师所说,你没必要为一个不爱你的人去玩命!爱情丢了可以再重新寻找,生命没了永远也不能复活!! 醒悟吧,年轻人—— 生命只一次, 岂能轻易抛, 婚姻随缘定, 真爱价最高。
毛主席曾经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如鸿毛”。刘胡兰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她慷慨赴死,名留青史,毛主席为她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这样的人,这样的死让我们敬佩感动。当然,在和平环境,对多数人来说,死得重于泰山或许不太容易,但死得轻如鸿毛则太没有价值了。
如果你认为他值得爱,那你就争取得到他的爱,你把他杀死还能得到他的爱吗?如果你得不到他的真爱(或者说他不真的爱你),你又何必为一个不爱你的人去痛苦呢?你用你的生命(或近乎一生的自由)去换取这样一个人的命,值得吗?你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如果你不顾法律用杀人的方式去宣泄自己的痛苦,那你将成为犯罪分子,要受到社会的谴责。
更不用说将会给你的家人带来多大痛苦。 很理解你的心情,也很同情你。其实,这种痛苦是完全可以解脱的,等你解脱之后回过头来看看你曾经有过的这种念头,会觉得自己多么幼稚、可笑,也会觉得后怕。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用博大的心怀和勤奋的耕耘去感受和创造你的幸福吧?。
对爱情不忠,玩弄感情,属于道德范畴,应当受到舆论或道义的谴责,但罪不至死,即使触犯了刑律,也应该由国家机器制裁,而不能任由个人随意胡来。 因此,你“决定把他给杀了,然后去自首”,这种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将被从严惩处(死缓甚至死刑)。自首不是免除或减轻责任的必然条件,主要取决于犯罪的性质恶劣与否。 为了一个被人不齿的人渣,毁了自己的一生,不值!!! 要正视现实,不要轻信花言巧语。试想一个没有主心骨,宁肯舍弃相爱一年多的感情,而屈从于父母的威慑,仅十天就和父母介绍的吸毒女人结婚,甚至在感情被她人玩弄后,仍然缺乏诚信的卑鄙小人、窝囊废,有什么可留恋?! 彻底离开他,翻过这不堪回首的一页。君不见: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自首不一定能从轻的,很可能枪毙,同归于尽你觉得合适吗? 既然他现在的妻子不是个好人,那你就坚决跟他拗断,让他在今后的人生中活受罪,生不如死,我看见过家里有人吸毒的人,活着还不如死了。
你把他杀了,属于故意杀人罪.你虽然有自首情节,但是并不一定就不会判死刑.如法院考虑你的自首情节,不判你死刑,也得判无期徒刑. 婚姻是不能强求的,请慎重!珍爱自己的生命,没有必要为这样的男人而毁了自己的一生.
我想你把这贴发给你男朋友看,估计他比死了还难受。呵呵
你还没有做,就不要做这样的事了,为这样一个人值得吗? 就算不判决死刑,弄个无期,在监狱里度过大好青春值得吗? 一时可能很气愤,如果冲动做了什么不该做的,过后再想也许会觉得后悔,可是后悔也无法改变已发生的事情。 慎重。。
就算不枪毙也是无期,为这样的负情男子搭上生命或以后的岁月就不值得了。还不如大家一拍两散,你再去找寻自己的幸福去吧! 你现在如此激愤是因为被背叛的羞恼、愤怒、失望、不平等等原因。你试着自己找一安静的地方,什么也别想,过几天,你的想法会改变的。
千万要冷静理智,不可走极端,要多为关心你的亲人想一想,天底下好男人多的是,没有必要为一个用情不专的人去犯罪,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可通过法律或是找亲属,朋友帮助协调解决。犯故意杀人罪当然是要以生命作为代价的,不要做糊涂事。
小妹妹: 你好,你知道吗,法律是管爱情忠不忠的。你如果仅因为这就把他杀了,那肯定你会付出代价的,那就是你必须偿命。所以你可不能这样办。你一定还很年轻吧,你可以试着把爱看得淡一些,把已不是爱的东西毫不吝啬的扔掉,重新去寻找爱,你的时间还有的是,干吗要这样做啊,多不值啊。
为什么要这样呢!如果这样做,那不是故意杀人吗? 不要把事情做的太绝了,退一步海阔天空.
问: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我很困扰也很担...
答:还是到医院检查治疗的好 这里回答不了专业问题 不要担心不要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