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被撤销后还可再行依申请进行裁决?
可以。正同上一位列的行政法规的规定一样,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应由相关部门裁决,该裁决被撤销后,双方在拆迁中的拆迁安置补偿争议依旧未解决,因此一方可以再申请裁决,以解决争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拆迁当事人在拆迁公告批准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经当事人申请由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作出拆迁裁决。拆迁裁决应当公开进行。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个民事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经协商达成一致, 签订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即确立。民事关系的特点是充 分体现民事主体的意思自...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