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产是谋杀么?
据说有些国家是这样规定的,我国呢?
这得看我国的法律是否将胎儿看做是自然人了,不过我昨天看到新浪网是称据新华社电 《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布,该法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并禁止为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施行人工流产。 这部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法规规定,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不得为妊娠14周以上妇女进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否则最高可处以违法所得6倍以下罚款,或3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该法规还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已领取生育证明,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除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有严重缺陷或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严重危害孕妇健康,及离异、丧偶等特殊情形可根据需要人工终止妊娠,否则也不得人工终止妊娠。
我认为实际上属于一种谋杀,当然这种方式杀死的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人,只是胚胎时期的人。
要看每个国家的国情了我过人口这么多他还希望你少生点呢怎么会是谋杀呢 再过几十年都不会变谋杀的
这不能简单地说是不是谋杀。如果是因为鉴定出女婴就堕胎,与谋杀无异。
这涉及到道德问题和社会问题,不是简单的谋杀和非谋杀。但是从我个人来说,我希望我的每一个孩子都生下来-----------这可能吗?
是谋杀!!!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剥夺自然人的生存权的犯罪,而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这一状态的民事主体,所以说未出生的胎儿不属于自然人,那人工流产就未侵害构成故意杀人罪所必须的客体要件,因此人工流产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美国认为中止妊娠是非法的 我国有限承认中止妊娠是非法的 比如说性别鉴定
经过本人同意或者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计划的 应该不算犯法!
答:在我国未出生的胎儿并不算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人”按我国《民法通则》之规定,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也就是说只有出生后的人才算上是个“人”,才具备公民的权...详情>>
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我结婚三年了,但一直没有怀上小孩,到医院...
答:输卵管是一条弯曲的管腔,开口于子宫角两侧,外端游离,靠近卵巢,全长约8-15cm,在临床上,30%原发性不孕和80%继发性不孕是由于输卵管因素而造成。输卵管阻塞...详情>>